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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百校试点工作

录入:潍坊市电化教育馆    来源:   时间:2006-01-01 07:15:45    点击数:

  为加快我市科教兴市战略步伐,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科技素养和动手实践能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近日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百校试点工作。
  一、开展百校试点工作的意义
  中小学机器人教育与实践活动,是落实新课标要求,开展素质教育的一项崭新的内容。教育部从二○○三年起,把中小学机器人比赛纳入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同时普通高中新课程已将人工智能技术及简易机器人制作列入选修内容。目前,发达国家已把机器人教学实践活动作为中小学信息技术的必修课。在我国的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已开展了中小学机器人教育教学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去年以来,我市已在部分中小学开展了机器人的创新与实践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部分学校的应用水平已经达到了全省甚至全国的领先地位。因此,在我市开展百校试点活动,符合我市实际,对于推动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百校试点工作的计划安排
  1、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4年6月―7月30日,各县市分别在小学、初中、高中各建成一座机器人实验室,并做好在2004---2005年度第一学期机器人课程开设和教学试点工作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4年8月1日―10月31日,各县市区中学分别再建成机器人实验室3所,并在2004---2005年度第一学期,扩大教学应用,学期结束前,进入初、高中机器人课程开发和教学试点工作阶段。
  第三阶段:2005年3月份前,各县市区小学、初中、高中在原来基础上再分别建成3座机器人实验室,总数达到100座,并在2004---2005年度第二学期内,全市完成百校试点建设任务,试点学校逐步开设机器人地方课程。
  第四阶段:2005年3月-2007年6月,参加百校试点工作的学校,开展《中小学机器人创新教育实验研究》课题实验,探索中小学开设机器人课程的经验,开发适合我市实际的中小学机器人地方课程,并逐步把中小学机器人课程纳入必修课。
  2、试点实验目标
  通过开展机器人搭建、编程、创意等实践活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组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机器人竞赛;开发中小学机器人地方课程,完善中小学的信息技术课程建设体系;探索中小学机器人课程建设的规律和方法,推动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不断深入。
  三、开展百校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1、将百校试点及应用研究工作纳入年底的督导评估。
  2、每年开展一次机器人教学实践优秀课例的评选活动,并对获奖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3、县市区按全市的统一规划要求,每建成一座“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市教育局奖励一座机器人仿真实验室。
  4、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电脑制作优秀辅导教师进行表彰的通知》(潍教办字[2004]15号)文件意见,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指导学生获得市、省一等奖的首位辅导教师,分别给予县、市级信息技术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全国三等奖以上作品的第一位辅导教师,优先授予潍坊市优秀教师称号,同时,对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分别对应享受潍坊市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
  5、加强实验室建设的售后服务工作。广茂达公司将参照IT行业的售后服务模式,在潍坊设立专业维修站,确保百校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百校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百校试点工作,是我市教育信息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基教科、电教馆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潍坊市电化教育馆。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百校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