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网络课程开发研究》暨山东省教育科学“十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组织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
教育部规划课题《网络课程开发研究》
暨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
《中小学网络课程开发与应用研究》
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
我馆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网络课程开发研究》暨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小学网络课程开发与应用研究》,经过三年的研究、探索,大部分课题校已按要求完成了预期研发任务,根据总课题组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将于2010年初组织该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网络课程开发研究》暨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小学网络课程开发与应用研究》的子课题,已具备结题条件的学校可申请结题,2008年后新申报的课题学校(115JZ106Z-171——115JZ106Z-216),根据情况可延期一年结题。
二、成果要求
1、课题研究工作报告
2、课题研究报告
3、网络课程:课题校全部完成学科组专家分配的开发任务(有6-8个开发项目单元通过省课题组验收),优秀通过率75%以上。
4、网络课程使用指导意见:每个网络课程对应填写一份使用指导意见。
5、论文:撰写一篇内容与网络课程有关的论文,须在3000字以上。
6、课例:上交一节利用自己开发的网络课程资源上的课堂教学实况录像。
三、鉴定方式
1、本课题成果鉴定采用通讯结题方式,由鉴定专家组写出书面鉴定意见,提出成果能否通过鉴定及鉴定等级的意见。
2、第一次鉴定未通过的,鉴定组织单位将鉴定的结果反馈给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根据专家意见改进研究工作,须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并再次支付鉴定费用。
四、鉴定程序
1.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网络课程开发研究>暨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小学网络课程开发与应用研究>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也可从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sdbern.cn下载),经市级电教馆审核合格后,将《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课题研究成果等,报送省课题组。
2、成果鉴定通过后,由我馆组织进行课题研究资料审核工作。对履行立项申请承诺、通过课题鉴定、资料完备的,我馆发给《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暨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小学网络课程开发与应用研究>结题证书》。
五、鉴定材料及装订顺序
课题研究完成后可向鉴定组织单位报送鉴定材料,鉴定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立项申请通知书——————————————---------()
2、变更申请—————————————————————-()
3、子课题学校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4、《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见附件2)————————()
5、阶段成果(课例、论文、网络课程及使用指导意见,使用指导意见见附件3)———————————————————————()
6、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7、研究工作自我鉴定意见(不少于1000字)———————()除专著外,每套鉴定材料必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六、报送具体步骤、方法和要求
1、鉴定材料
⑴鉴定材料包括打印稿和电子稿,两稿要一致;
⑵打印稿和电子稿同时报送,并在光盘上注明“成果列表、子课题立项编号、研究学科、学校”等;内容分别存放在三张光盘上,光盘报送前要杀毒,三张光盘分别是:
A号光盘:
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部分,包括:①子课题学校信息登记表(课题负责人限报2人,课题组成员不包含负责人,限报10人,与《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上的信息要一致,具体要求及格式见附件1)②《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③研究论文、④网络课程中的使用指导意见⑤研究工作自我鉴定意见等。以上文字材料合成一个文件夹,以“文字材料+子课题立项编号+研究学科+学校”命名,压缩打包后存盘,并请同时将文字材料的电子稿部分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发送给各市电教馆相关联系人,各市电教馆汇总后报省馆,各市有因故不能汇总的,课题学校也可直接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省电教馆;
B号光盘:网络课程光盘,注明“网络课程+子课题立项编号+研究学科+学校+成果列表”,每个网络课程文件夹注明“子课题立项编号+研究学科+册、章、节+获奖奖次及获奖时间”。
C号光盘:课例光盘,注明“课例+子课题立项编号+研究学科+学校+课例名称”。
⑶鉴定材料一式两份,档案袋外皮上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子课题立项编号+研究学科+学校”,各市审核无误后,原件留各市电教馆,待鉴定结束后返还给各课题学校;复印件统一报送省电教馆。
请各市电教馆把子课题学校上报的鉴定材料中文字材料的电子稿部分汇总到一个文件夹,各课题学校信息登记表汇总到一个Excel表格中,电子稿与打印稿要一致;课题学校的打印材料部分按学科分类汇总。
2、子课题单位申请结题时交评估鉴定费:600元。
3、报送截至时间:2010年1月10日前。
4、省电教馆通讯地址:
邮编:250011;
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二楼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联系电话:0531-2955856;
联系人:董秀民;
QQ:381370470
二○○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1:子课题学校信息登记表
附件2:《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附件3:网络课程使用指导意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