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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中小学多媒体、网络课件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市电教馆: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的补充通知》的精神,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在去年开始增设特殊教育参赛项目的基础上,再增设幼儿教育参赛项目,我省根据中央电教馆文件要求,将该项评选纳入我省2010年全省中小学多媒体网络课件评选活动中,通过全省评选将评出的优秀作品向全国推荐,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的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及从事幼儿教育、管理、研究的教师及相关人员;全省基础教育阶段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以及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二、参评作品的项目设置及要求

  (一)项目设置

  幼儿教育多媒体课件、信息技术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活动实录、幼儿教育学科主题社区(含个人教育博客)。特殊教育多媒体课件、特殊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

  (二)项目说明及相关要求

  相关技术要求和评比指标与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相关要求及指标相一致,请见http://www.ncet.edu.cn/html/news/notice/20101291194.html

  信息技术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活动实录和特殊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要求参照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

  三、参评作品的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作品要经本市初评。每市限额报送幼儿教育多媒体课件30件、信息技术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活动实录20节、幼儿教育学科主题社区20件。特殊教育的参赛作品每市限额报送多媒体课件20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8节。多媒体课件每件交评审费80元。信息技术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活动实录和特殊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每节交评审费100元。幼儿教育学科主题社区(含个人教育博客)每件交评审费200元。

  (二)凡参评须于2010年7月30日前,由各市电教馆统一报送到省电教馆。

  (三)《参评作品登记表》(附件一)由参评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签名及所在学校盖章,同时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市参评作品报送明细表》(附件二),由各市统一报送并盖章,同时报文字版和电子版。

  (四)各市报送的参评作品要分学段和学科统一刻录光盘,每个作品应按参评作品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按内容分别建立作品、源程序、文档资料(参评作品登记表和教学范例等)文件夹,光盘的刻录的盘盒和盘片要注明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光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

  (五)作品中如发现有雷同和抄袭现象,经查实后取消其参赛资格。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参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作品作者承担。

  四、评选奖项设

  (一)对本次活动的奖项设置,按参评的幼儿教育多媒体课件、信息技术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活动实录、幼儿教育学科主题社区(含个人教育博客)、特殊教育多媒体课件、特殊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的数量设定比例为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30%。

  (二)关于上报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作品的参评费及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山东省电化教育馆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

  邮政编码:250011联系电话:(0531)82955856

  联系人:李春光任民

  (二)电子邮箱:sd-rm@163.com

  相关信息请查询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站:www.sdbern.cn和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www.ncet.edu.cn

  附件:

  一、参评作品登记表

  二、各市参评作品报送明细表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20100517032055.rar
文件类型: .rar 47d388d28629b44d34441693c1281c5f.rar (11.3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