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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国“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山东省项目学校名单的通知


文     号: 鲁教馆[2012]16号
著作单位:   著作时间: 2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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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电教馆: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要求及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有关精神,中央电化教育馆决定组织实施“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5月份组织了“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申报工作,我省共申报了6所中小学,经过中央专家的评审,我省的6所学校全部通过评审,被确认为该项目学校,现将我省项目学校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5中央电化教育馆在上海举行了该项目的启动仪式,全国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省电教馆经研究,对我省项目学校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项目学校要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首批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工作方案》要求,构建数字校园基础设施,创设先进的网络环境,开发或整合数字校园应用系统,利用技术力量提升数字校园的建设水平,并通过应用,完善数字校园技术解决方案,最终形成综合数字校园技术解决方案,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

二、项目学校要充分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空间服务,开通学校空间、教师空间和学生空间,进行师生培训,保证学校师生都能尽快开始使用该平台开展教与学活动。

三、项目学校要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全部或部分选择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10种应用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网络条件下、多种形式的教与学的规模化应用。

四、项目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需要,选择应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教学服务,积极探索“财政按生均经费投入、学校按使用支付、师生校园内免费使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服务投入和支付机制,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项目学校将本校的优秀资源推荐给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平台供其他地区的教师和学生共享。

五、项目校之间要注意加强交流,要积极探索教育理念与模式创新,推动教育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注意不断总结自身经验,认真学习其他项目学校在试点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项目学校的市、县(区)电教馆(站)要加强对项目学校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希望项目学校要积极探索研究,注意不断总结经验,为我省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提供成功的案例,促进我省教育信息化的发展。

 

附件:全国“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山东省项目学校名单

 

 

                               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全国“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

山东省项目学校名单

 

潍坊青州市满族初级中学

淄博市周村区城北中学

济南市历城第二中学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烟台龙口市实验小学

青岛嘉峪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