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鲁教馆〔2014〕12号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举办2015年

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教电馆《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4〕1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进行了部分修改,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都有较大调整,请各市电教馆认真组织培训学习。我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电脑作品分类、评比指标及相关要求等都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执行。“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可从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www.ncet.edu.cn)、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网站http://www.huodong2000.com.cn和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www.sdbern.cn)上下载。

二、电脑作品评比办法。

1、各市负责组织本市学生作品的评选,按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评选。推荐的优秀学生作品应体现学生的特点,避免成人化。学生作品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县(区)电教站、市电教馆的公章,缺少任何一级公章视为不合格,不予参评。

2、省电化教育馆组织专家对全省各市报送的学生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等级,推选出优秀电脑作品,经专家点评、修改后,报送参加全国评选。

三、电脑作品报送要求。

1、各市推荐经过初评的电脑作品,限报50件(小学、初中各20件、高中10件,其中包括健康教育专项作品)。

2、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和 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作品及小学、初中微视频(微博英语创作)作品,参赛学生直接从网上报送。具体办法和要求见“活动指南”。

3、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包括:

① 推荐参评作品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 市2015年中小学电脑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健康教育”专项动画、网页设计、电子板报、生活创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程序设计、8.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9.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7.3D创意设计(创新未来设计)8.3D创意设计(创新三维设计)、微视频;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和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推荐作品采取移动硬盘或光盘形式报送,各市要对每个推荐作品进行杀毒,并确保能够运行;

②各市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用Excel填写报表,指导教师限报1人,附注中各市参加活动的学生人数和学校数统计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各市“活动”评选类项目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

评选类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表5)。

(2)文字材料,包括:

①各市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

②有作者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

③ 各市“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

④评审专家推荐表(附表5)。

注:以上各项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各市对推荐上报的电脑作品要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现象。一旦发现抄袭作品,经查实后,取消其作者参评资格,三年之内不能参加省里的评选活动。同时对上报抄袭作品的市予以通报批评。

5、各市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你市推荐的电脑作品及相关材料按要求汇总后报送省电教馆刘彩霞、白建林处

联系电话:(0531)82929986、82955856、89996169

邮寄地址:济南市千佛山南路1号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邮编:250014

希望各市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领会、把握中央电化教育馆《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做好本地中小学电脑作品的评选和推荐工作,使推荐参加全省评选的电脑作品能真实反映学生的电脑制作水平。

 

附表1: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名单;

附表2: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附表3:作品创作说明;

附表4:2015年山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附表5:评选类项目(        )市评委推荐表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2014年12月18日

文件类型: .rar 附件.rar (30.48 KB)

 

 

 
 
电脑制作活动软件.zip
文件类型: .zip 电脑制作活动软件.zip (692.19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