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17年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鲁教馆〔2016〕12号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组织2017年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7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16〕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2017年度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以下称“交流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17年度“交流展示活动”包含以下3项内容:
1.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
2.全省新媒体新技术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交流展示活动。
3.全省教育技术论文评选活动。
二、参加人员范围及办法
1. 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
面向幼教、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所有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由各市组织初评后,限额推荐报送省电教馆参加全省评选,省级评选后择优推荐全国评选。
2. 全省新媒体新技术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交流展示活动
面向幼教、小学、初高中各学段各学科教师,由各市组织初评后,限额推荐参加央馆和省电教馆组织的评选活动。
3. 全省教育技术论文评选活动
面向全省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及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者。采用登录央馆网站在线投稿方式,参与活动教师直接将论文提交到论文活动网站,然后由央馆打包给省馆,再由省馆反馈给各市电教馆,组织市、省两级论文评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1. 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
2017年初下发活动通知,5月初登录省电教馆平台(http://pingce.sddnzz.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各市推荐作品;6月初组织全省评审工作; 9月初登录央馆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省推荐参赛作品。
2. 全省新媒体新技术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交流展示活动
2016年12月底前各市将推荐名单报送省电教馆,省电教馆审核通过后,将推荐报送名单反馈给各市。各市组织教师于 2017年1月20日前登录央馆网站(http://iwb.webcet.cn)进行网上注册、报送作品;同时于2017年5月登录省电教馆平台(http://pingce.sddnzz.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各市推荐作品;6月初组织全省评审工作。
3. 全省教育技术论文评选活动
2017年2月央馆发布指南;2月12日-9月10日提交论文; 9月10日央馆将山东报送论文打包给省电教馆,省电教馆再将各市报送论文反馈给各市,9月12日-30日组织市、省两级评选推荐工作;10月8日-9日省电教馆将推荐的优秀论文报送央馆。
四、要求
1、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和全省教育技术论文评选活动的内容、形式、要求等相关信息将以通知的形式另发。
2、全省新媒体新技术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交流展示活动的内容、形式、要求等相关信息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2017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执行(活动指南见附件)。
3、各市限报20件作品推荐参加全省新媒体新技术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交流展示活动,推荐名单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省电教馆。
联系人:刘彩霞 于阳
联系电话:0531-85591029
请各市高度重视“交流展示活动”工作,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应用研究,促进我省教育信息化的深入发展。
附件1:中央电化教育馆《2017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指南》
附件2:2017年全省新媒体新技术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交流展示活动各市推荐作品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