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化教育馆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鲁教馆函(2017)3号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转发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全面推动我省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现将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按照《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教视协[2016]15号)的文件要求,组织好本次活动,活动详情请见附件。
二、参评资料直接报送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今年我馆不再统一组织,请各市抓紧时间组织部署。报名截至日期2017年5月31日。
三、请各市将《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节目申报表》、《参评作品汇总表》汇总后于6月1日前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我馆备案。
联系人:顾健
联系电话:0531—85591029
电子邮箱:2172765617@qq.com
工作QQ群:534930152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节目申报表》
附件3: 《参评作品汇总表》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