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应用试点地区的通知
鲁教馆函〔2017〕24 号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应用试点地区的通知
各市电化教育馆:
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教电馆〔2017〕106号,见附件1)要求,我省将组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应用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各市可以本市为单位整体申报,也可以选择1-3个县(市、区)申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应用试点地区,并按照85%的比例确定相应的试点学校。
2.参加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并已经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区,可直接向我馆申报。
二、工作要求
1.各市严格按照教电馆〔2017〕106号“申报条件”以及“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遴选试点县(市、区)及相关学校,认真填写《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应用试点地区和学校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2017年8月10日前报送我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我馆联系人邮箱。
2.我馆将择优推荐至中央电化教育馆,作为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应用试点地区。
3.申报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馆联系。
联 系 人: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赵兵
电 话:0531-82661658
地 址:济南市千佛山西路38号
电子邮箱:zhaobing8181@163.com
附件:
1.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2.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应用试点地区和学校信息表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2017年7月26日